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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3~2024年度校园好新闻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10-21 11:36:21点击数:字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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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属各单位:

为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,进一步激发全校宣传工作积极性,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,不断提升学校新闻舆论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、公信力。在第25个记者节来临之际,决定开展2023~2024年度校园好新闻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条件

1. 正面宣传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进程中的规划发展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合作交流、文化传承等方面工作成绩,讲述石大故事,展现石大风采,传播石大文化,弘扬石大精神的作品。

2. 作品类别包括新闻类(消息、通讯、评论等)、新媒体类、摄影类、视频类等,内容要立足学校实际,传媒特点突出,角度新颖,制作精良,感染力强;文风清新朴实,语言文字规范,作品质量上乘。

3. 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,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之间采写,且在校内外媒体平台上发布,有较高的关注度及较大的影响力。

二、申报办法

1.每个单位限报送新闻类作品(消息、通讯、评论等)3项、新媒体类作品2项、摄影类作品2项、视频类作品1项,填写2023~2024年度校园好新闻申报表和汇总表(附件)发送至邮箱duwenqian@www.efhstore.com。

2.截止日期:2024年10月25日。

3.联系人及电话:杜文倩、卜令朵,86983206。

三、评选流程

本次评选活动分为自主申报、评委评选、公示、表彰等环节。

1. 自主申报:各单位按活动评选条件自主报名,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和汇总表(见附件)。

2. 评委评选:由新闻中心牵头,各部门相关负责人、特约评论员、特聘记者、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团,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分,最后由评委会联评确定。

3. 评选结果将在宣传部网站进行公示。

4. 获评校园好新闻的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励,并作为评选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指标。


附件:

2023-2024年度校园好新闻申报表.docx

2023-2024年度校园好新闻汇总表.xlsx


党委宣传部

2024年10月21日

【 作者: 来自:  责任编辑:卜令朵 审核:徐永涛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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